既然是病,那么便要寻一味对症的良药。程朝给自己问诊。
如果是因为生活中有什么突变才导致这样的局面,那么只有一种解释,那就是他们分开了。毕竟从程夕出生开始,两人就一直在一起,而现在一分开就是很长一段时间,难免会有些不适应。
是的,就是这样。就像程夕说想他一样,他也太想念程夕了。
所以放假时间一到,程朝便迫不及待地回了家。他要赶紧见到程夕,终结这段混乱的心思。
但等他真的到了家门口,却迟迟不敢掏出钥匙开门。
离真实越近,就越恐惧它。
因为答案已经呼之欲出,只差亲手打开那扇门。
程朝刚把钥匙插进锁眼,门就从里面被打开了,程夕提着垃圾袋要出门,一看到门口站着的人,扔下垃圾就跳到他身上。
“哥哥!”
程朝被撞得后退了几步,落选的肋骨隐隐作痛。
“你怎么今天就回来了!我还以为要到明天呢。”
“嗯……刚好赶上了末班车,就提前回来了。”
“那你等我一起进去,我扔个垃圾,马上回来!”
程朝的视线追随着她,看她衣角翩跹,听她脚步匆匆,总觉得她的背影有什么地方不太一样了。等她转身再飞奔过来时,他终于反应过来,原来她剪头发了。
原本及腰的长发,现在只堪堪垂到耳根。
程夕看到他的视线停留在自己的头发上,脚步忽然一滞,神情尴尬,她慢吞吞地走到程朝面前:“是不是很丑?”
“怎么突然想要把头发剪了?”
“不是我想剪的!”程夕的语气忽然激动起来,又机警地探过身子往门内看了看,压低了声音继续告状,“是妈妈!她不让我留长发,说太浪费时间了……”
程朝想起那通委屈的电话,她说了一半却被打断的大概就是这件事了。
“……我一直求她,还跟她保证每次洗头绝不超过五分钟,但妈妈就是不同意,非要我剪掉。你知道的,我留了好久才长那么长。”
是的,确实留了好久。
程朝想起小的时候她给自己洗头,总是连衣服都弄湿,他只好帮她洗。
有时他装睡,她就用发尾在他脸上扫啊扫,痒得他实在忍不住,把她按在身下挠她的腰,等闹完了再认命地捡起落在床上的头发。
她那时的头发就已经很长了,落下的发丝被一圈圈缠绕在他的手指上,还说这是送给他的头发戒指,等过了一会儿再想起来时,手指已经被勒得充血,留下一圈白色的痕迹,倒真像是戒指留下的印痕。
这头长发记录了时间、心力和回忆,现在它被剪掉了,留下一个新鲜的程夕。
新鲜的程夕还是妹妹,但程朝却尴尬得不知如何与妹妹相处了。
他抬起手,像从前一样顺着她的头发滑下去,擦过程夕裸露在外的脖子,那微微弯曲的弧度,恰好契合了他手掌的形状。手继续滑落,落在了没有长发披覆的后背上,一排金属搭扣微微硌手。
程朝缩回手,又放到她头顶,轻轻揉了两下。
“其实这样……也挺好看的。”
程夕盯着他的眼睛问:“真的吗?”
“……真的。”
她拽着发梢,勉强把它拉到眼前,仔细看了一眼,又甩到耳后去,仿佛终于下定决心接受自己剪短发这件事。
紧接着程夕脸色一换,拖着他进门,颇有些兴奋地说:“哥哥,你回来得正好,今天晚上有你喜欢的红烧鱼。”
胡向云听到动静,从厨房走出来,看到程朝也是一脸惊喜。
“朝朝!你提前回来怎么不说一声?快把书包放下洗手吃饭,”她又指挥程夕,“夕夕,你去帮妈妈把菜端出来。”
“马上来!”
家忽然运转起来,齿轮与齿轮互相咬合,带来钟表走动的声音、油烟机的声音、水在油锅里迸溅的声音……烟火气息扑面而来。
程朝拨开烟火气,看到“家”是一道界限分明的红线,他缩回脚,回到界限之内,竭力用坦荡自然的态度来压制那些不该有的心思。
程朝把书包放到沙发上,跟着程夕走进厨房,看到她正把双手缩进袖子里,用袖口的一圈螺纹隔热,准备去端汤碗。程朝提着她衣服的后领,把她拽到一边。
“我来,你小心烫。”
“哦,那我去放隔热垫。”她转身出去,短发在耳边旋出一个圆弧。
放下汤碗,程朝一抬头,与程夕的视线撞到一处,时间仿佛暂停了两秒,第叁秒,程夕拔腿就跑,被程朝眼疾手快地拉住,双手捏上她的耳朵。
——演练过无数遍,无论何时,都会下意识地再上演一遍。
“我就知道你要捏我耳朵!”
“本来不想的,谁让你要跑呢?”程朝不光捏她的耳朵,还盘核桃似的揉她的耳垂。
“你自己也有耳朵!”
“哪有妹妹的捏起来舒服?”
程夕立刻跳起来反击,被程朝抓住手腕,转个身扣在怀里。她朝厨房求救:“妈妈,哥哥欺负我。”
胡向云忙着照看锅里,顾不上主持公道,只好对程朝喊话:“朝朝,你别欺负妹妹。”
天地良心,他哪敢欺负妹妹,形势早就反转了,现在是他被程夕锁住脖子,不得不背着她满屋子转,拿书包、进房间,再小心地把她放到椅子上。
“程朝!”她占了上风,趾高气昂,对他直呼其名,“你还敢不敢了?”
程朝双手撑在两边的扶手上,将她笼罩在身下,正要开口,程夕却拦腰抱住他,下巴抵在他胸前仰头看他。
“哥哥,你回来真好。”
她忽然神情乖巧,语气柔缓,惹人怜爱,引得那压制下去的心思再次翻涌上来。
程朝抬起手,将她按在怀里,避开她投来的眼神。片刻,又恶劣地揉乱她的头发,只回答她的提问:“这次不敢了,下次再说。”—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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