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其中,警察又简单询问了作案时间、地点,但是因为她没有手机,所以只能从她回家的时间和搭公交车的时间之间推测,她猜测是七点到八点左右。
同时刘舒舒还提供了纸条,但笔迹和指纹一时鉴定不出来。
在这之前,警察开始审问宋煜,宋煜此时除了觉得荒诞之外,并没有过多担心。
做了些简单的例行询问后,警察开始直入正题:“2.26那天,也就是你生日,嫌疑人宋煜你的活动轨迹是什么?”
宋煜一双手被扣住放在桌上,他坐得从来没有如此端正过,生怕给警察留下坏印象似的:“我五点之前一直在学校,放假后我去学校附近买了个小蛋糕,然后搭车去湖滨小镇,接着走路去余角海滩了,在那里和宋之梓一起过生日。”
“宋之梓全程陪同吗?”ъlχs2.còм(blxs2)
“不是,我是自己一个人去,后面八点左右宋之梓才出现的。”
“在那里过生日是吗?”
宋煜犹豫了下,最终还是换了个委婉的说法:“和她也有些亲密动作。”
“亲密动作是指……”
“发生了性关系。”
“那你有没有在那天晚上七点到八点左右强奸刘舒舒?”
一听到这个名字,宋煜就觉得离谱:“警察,我不认识她,你问下她是不是认错人了?”
“她说天天黑,看不清人,但是声音是你的声音。”
“……”
宋之梓不是报案人,但也被叫去录证言了,而且在警察眼里,她也可能是受害人。
警察对于强奸这种案件,都比普通案件多了些耐心,女警察让宋之梓先自我阐述,包括姓名地址,和犯罪嫌疑人的关系,以及今天发生的事情。
说完之后,警察问她:“今天,犯罪嫌疑人宋煜亲吻你的嘴巴是强迫的吗?”
“……”宋之梓低下头沉默了一会,她怎么也想不到在自己打算放弃计划的时候,会有这种意外发生?她知道自己只要换上楚楚可怜的表情,再控诉一番宋煜,把他关个几天是没问题的。
警察见她长时间没答话,以为她羞耻到不敢说话,于是鼓励她:“你的如实回答很重要,不要觉得不好意思。”
宋之梓咬了咬牙下了狠心,她说:“是强迫的,但只是亲了一下就被打断了,没有进一步的动作。”
说完这番话,她觉得自己说的也没有太过分,甚至还觉得自己还为他说话了。
这种程度的强迫远不到可以坐牢的地步,当然如果他真的是强奸了另一个同学的,那就真的怨不得她了。
就在她以为这次审问结束时,门外来了个男警察,他是刚审问完宋煜的,此刻也得来询问下在出现在宋煜证词里的相关证人。
男警察开口:“宋之梓,你可以说下你2.26那天的活动轨迹吗?”
2.26?那不就是宋煜生日吗?宋之梓心里一咯噔,这天是有什么不同寻常的吗?
她说:“我那天七点之前一直在学校,然后打车去余角海滩那边去,在那里陪宋煜过了生日。”
“在那里做了什么?”
“额……”宋之梓想到宋煜可能如实交代了,她也说了实话:“我和他发生了性关系。”
“强迫的还是自愿的?”
宋之梓脑海里闪过那天晚上宋煜躺在垫子上,在摇曳的蜡烛灯光下,他勾引她的眼神,最终她还是低下头,模糊说道:“半强迫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