领头的男人就坐在旁边,打电话简短汇报:“先生,接到人了,预计明天上午十点赶回去。”
她费尽心思逃跑,为了隐姓埋名,吃过无数苦头。
被抓回去,只需要十一个小时。
黑色的车融入夜色,像一头矫健敏捷的兽,沿着道路疾驰,很快开上高速。
离程晋山越来越远,项嘉一想到他会疯了似的找她,会着急会害怕,就觉得心如刀割。
“南小姐,请把手机给我。”这男人叫卫七,算是老相识,对她还算客气,“不要让我们难做。”
“我……”项嘉尝试着开口,才发现声音哑得厉害,好像一瞬间丧失所有力气。
她咳嗽两声,努力争取:“我想打个电话,跟他说一声。”
语气顿了顿,她苦笑道:“就说,我是自愿回去的,让他死心。”
至少,该有个像样的告别。
遇到今晚这样的情况,她只能离开他。
报警来不及。
而卫七选择先跟她打个照面,是在逼她做选择——
是配合他们,老老实实跟着走;还是激烈抵抗,把程晋山的命搭进去。
黑白两道通吃的人,什么狠事做不出来?
程晋山惹不起他们。
以卵击石,毫无意义。
可这样卑微的请求,也被卫七无情拒绝。
“南小姐,您是聪明人,应该明白,失踪比告别对他更好。”听他的意思,已经跟踪了她很长一段时间,对她和程晋山的关系了如指掌,“万一他察觉出不对,跟着找过去,会有什么样的后果,您比我们更清楚。”
项嘉沉默片刻,眼泪顺着脸颊流下。
她接受他的建议,将手机交出去。
卫七没有擅自翻看,而是直接关机,装进防水袋里妥善保管。
项嘉头靠车窗,看着路边飞速闪过的昏黄路灯,觉得高速公路充满致命的诱惑。
车速这么快,没人知道她有寻死的念头,以有心算无心,如果忽然拉开车门跳下去,他们根本来不及阻拦。
到时候,或是摔得头破血流,或是直接卷入后方车轮底下。
死状再惨,也好过回去受人凌虐。
可是——程晋山该怎么办呢?
多讽刺啊。
她刚刚打消自杀的念头,恶毒的命运又逼迫她再次面对比死更可怕的事。
项嘉尝试着说点儿什么,转移自己寻死的冲动。
她问卫七:“你们是从哪天跟上我的?给奶奶上坟那天吗?”
“不,比那更早,大概两叁个月前,就查到了您的行踪。”这是个相对安全的话题,卫七客客气气地回答,“您很谨慎,轻易不去人少的地方,不方便动手,我们还跟丢了两回。到后来决定兵分两路,一队继续跟踪,另一队在老人家的坟墓附近蹲守。”
“为什么那天没出手?”项嘉越听,越觉得绝望死死扼住喉咙,没有一点儿逃脱的可能。
“本来是这么打算的。”卫七犹豫了一下,斟酌着措辞,避免刺激她,“可先生说……让您再高兴几天。”
项嘉连连冷笑。
不是良心发现,而是享受这种将她玩弄于股掌之间的乐趣吧。
每次都是这样,在她以为抓住一线生机、即将逃出生天之时,他便悄无声息地出现在身后,折断她的手脚,踩碎她的傲骨,居高临下地欣赏她痛苦的挣扎。
天色暗到极致,慢慢转亮。
直到早上,项嘉都没有合过眼。
汽车需要加油,在服务区停下。
卫七亲自看着项嘉,上厕所都跟到门口,寸步不离。
手下去便利店买早餐,带回一大袋包子和几碗粥。
“南小姐,八宝粥可以吗?”卫七问了问包子的馅料,低声训斥,“南小姐不能吃辣,去看看有没有清淡些的口味,没有的话,面包也行。”
为什么不能吃辣?
还不是为了那个人使用方便?
有一段时间,他懒得灌肠,她靠流质食物熬了一个月,最后因营养不良和伤口发炎住进医院,反反复复病了很久。
为了保存体力,项嘉强撑着用一次性勺子吃了两口。
黑米、白米、口感软韧的薏米混在一起,葡萄干泡得白白胖胖,花生、红豆、红枣呈现出好看的深红色,最上面还飘着鲜亮的枸杞。
用料这么足,放的白糖也不少,可到了项嘉嘴里,全部变成钻心的苦涩。
她边吃边哭,眼泪掉进粥里,更加难以下咽。
卫七表面客气,心肠是很硬的,自顾自说着接下来的事情:“先生在外地,回来还有个会,晚上才有时间见您。住的还是原来那座别墅,管家也没换,申姨会安排好您的衣食住行。”
“卫叁呢?”项嘉带着浓重的鼻音,问了个非常敏感的问题。
卫七眼皮一跳,沉默片刻,实话实说:“他私自放走您,犯下大错,当晚就被剁成碎块,喂了先生的狗。”
“哦。”项嘉毫不意外,报复似的盯着卫七,说话意有所指,“他那时候跟我说,牡丹花下死,做鬼也风流,不知道死的时候有没有后悔。”
卫叁帮助她逃走,她也付出相应代价。
这笔交易值不值,只有当事人自己说得清楚。
项嘉知道,那个人的几个心腹,包括卫七,都对她或多或少有点儿想法。
这也不稀奇,毕竟他们经常围观她被调教的样子,有时候还帮忙助兴。
都是男人,哪能没点儿反应。
无非是胆子够不够大,脑子够不够清楚。
她也知道,他们暗地里觊觎她,用各种恶心的念头意淫她。
可归根结底,都是看不起她的。
主人养的一条母狗罢了,还不如他们有尊严,却享受他们的保护和服务,这不公平。
项嘉厌恶这种道貌岸然,这种自以为是。
卫七的脸色变得有些僵硬,接下来的时间,不再和她说话。
到了熟悉又陌生的地方,沿着长长的林荫道开进车库,项嘉发现,那个人又多了几辆豪车。
有时候就是这样没天理,富的更富,穷的更穷。
坐电梯上去,所有或认识或不认识的佣人都戴着一样的面具,表面客气有礼,内心嗤之以鼻。
申姨和两年前一样严厉,挑剔地盯着她浑身上下看了又看,皱着眉在差不多有两居室大小的衣帽间里挑选适合她的衣服。
这可不容易。
衣服都是旧时穿的,她比那时候胖上不少,腰上堆积很多赘肉,随便一打量就知道套不上去。
申姨竭力找出件宽松的长裙,声音尖利,难掩对她此时状态的嫌弃:“先洗个澡,把身上的角质层去除干净,赶在先生回来前做个头发……”
“不用,我就穿这身。”项嘉拢紧程晋山买的黑色棉服,好像在徒劳地挽住最后一点儿温暖,“你忙你的,不用管我。”
申姨欲言又止,见她执迷不悟,终于放弃,警告了句:“你比我更了解先生,应该知道,激怒他没有好下场。”
可就算哄他开心,又有什么用呢?
继续给他当狗,摇尾乞怜,苟且偷生吗?
那样没有尊严的日子,她一天都过不下去。
项嘉想尝试着告诉他,自己已经不够漂亮,不够年轻,不再有资格做他的小母狗。
他咽不下那口气,想让她付出些血的代价,也没关系。
只要留条烂命在,就有希望回到程晋山身边。
她坐在客厅,一直等到晚上九点。
男人终于回来。
叁十多岁的成熟人士,兼具儒雅与狠辣两种矛盾特质。
十成资本,十成运道,再加十成本事,年纪轻轻便可翻手为云,覆手为雨。
他摘掉眼镜,脱下西装外套交给申姨,目光随意地滑向项嘉,像在看客厅一盆新添的花。
充满锋利感的薄唇勾起,他无声地笑着,拿起镶嵌蛇形纹饰的手杖,在华美的金色地毯上敲击两下。
富有磁性的男音说道:“欢迎回来,我的新娘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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